當前小規(guī)模納稅人在進行納稅申報的時候可以選擇月,季兩種方式,兩種方式不同肯定會引發(fā)大家的糾結,所以對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而言哪一種更有優(yōu)勢呢?上海仲企將為你帶來解答。
一、起征點和免征額
一般納稅人進行稅務申報,首先掌握兩個不同的概念:“起征點”與“免征額”。根據(jù)國家最新政策要求,一般納稅人月銷售收入低于15萬元,季度銷售收入低于45萬元,可免征增值稅。因此,我們應該實際掌握這兩個概念!
起征點:起征點,又稱起征點,又稱起征點?!捌鸲慄c”,是指稅法規(guī)定對納稅對象開始納稅的最低限額。
免征額:免征額又稱免征額“免稅點”是稅法規(guī)定的免稅金額。
兩者最根本的區(qū)別在于,起征點是對超出標準的所有應稅收入征稅;免稅額僅對超出標準的應稅收入征稅。
起征點概念專門用于商品和勞務稅,免征額概念專門用于所得稅。
一般納稅人設定的月度銷售收入和季度銷售收入的納稅限額是起征點的概念。
這意味著,在一定的納稅期限內,一旦一般納稅人的銷售收入超過限額,就需要計算和繳納增值稅。
二、按月申請好還是按季度申請好?
對于一般納稅人公司,稅收也出臺了允許公司選擇每月或每季度申報納稅的政策,但自然年度只能改變一次。
就這樣,就可以看出一個大概的端倪,先來看一個例子:
案例一:
1月份某中小企業(yè)銷售收入14萬元,2月份銷售收入10萬元,3月份銷售收入20萬元。
如果選擇擇按月申報納稅,1月和2月的月銷售額不足15萬元,你可以享受免增值稅政策;3月份,由于銷售額超過15萬元,根據(jù)最新政策,一般納稅人3%減征1%,需要繳納20萬元x1%,即2000元。
但如果公司選擇按季度申報納稅,1月份+2月+3月份總收入44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足45萬元。根據(jù)最新政策,第一季度可免征增值稅。
這時可以看出,對于這家公司來說,季度申請更劃算。但是季度申請適合所有公司嗎?再舉一個例子:
案例二:
1月份某中小企業(yè)銷售收入14萬元,2月份銷售收入14萬元,3月份銷售收入20萬元。
如果公司選擇按月申報納稅,因為1月和2月的銷售額不足15萬元,也可以享受免增值稅政策;3月份銷售額為20萬元。根據(jù)最新政策,一般納稅人3%減征1%,必須繳納20萬元x1%=2000元。
但如果公司選擇按季度申報納稅,1月份+2月+3月份總收入48萬元,已超過季度增值稅起征點45萬元,必須繳納增值稅:
48萬x1%=4800元。
顯然,對于第二家公司來說,月報稅比季度報稅更劃算。
結果:
在今年的雙重累加政策優(yōu)惠下,中小企業(yè)要充分利用增值稅起征點的優(yōu)惠政策,關鍵是控制節(jié)奏,平衡月或季度收入,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相應政策,充分享受稅收優(yōu)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