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人來說,自己注冊公司當法人是很常見的,但往往這個時候,有朋友會邀請一起經(jīng)營一個新公司,并請求你繼續(xù)當法人,那是否還能繼續(xù)當法人呢?仲企財稅給大家整理了一下,一個法人能注冊幾個公司,僅供大家參考。
首先要告訴大家的是:法律法規(guī)并沒有限定法人不可以注冊幾家公司,所以法人是可以注冊多家公司的。但是,如果你創(chuàng)立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后,你以后注冊的公司只有是2個公司股東之上的合作經(jīng)營公司,擔任法人就可以創(chuàng)立。反過來,若你一開始創(chuàng)立的是2個公司股東之上的有限責任公司,且擔任法人,那么你仍能夠在此外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法人。
為什么創(chuàng)立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后不可以再創(chuàng)立此外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呢?
依據(jù)在我國《公司法》要求:“一個普通合伙人只有項目投資開設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項目投資開設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表明不可以再在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里邊擔任法人(不占股的法人以外)。特別注意的是,一個人盡管只有創(chuàng)立一家個人獨資的公司,但一個人能夠擔任好幾個公司的法人代表。
此外,公司公司股東與公司法人是2個不一樣的定義:
1、公司股東是寫進規(guī)章里邊有著公司股權的持倉工作人員;法人是法人代表的通稱,指的是由這個人擔任公司的法律規(guī)定的代表者。
2、公司股東能夠另外擔任法人,還可以不擔任法人;而法人能夠是持倉公司股東,還可以并不是公司股東。
3、一個公司能夠由好幾個公司股東構成,但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有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