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成立之初,員工是從關鍵公司調入的,工資是我公司發(fā),但是員工關系還沒有和上家關聯(lián)公司分離,所以社保公積金都是關聯(lián)公司代付的,社保公積金的款項是我公司出的,請問我公司可以扣除社保公積金嗎?個稅也是關聯(lián)公司代扣的,可以做到我公司憑證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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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扣除,也是公司的一項費用。個稅也可以做到你公司,因為都是你公司實際的支出,對方公司就是代付。
老師您好,您說的不能扣除的原因時扣社保的單位包括員工個人社保明細上的單位不是我單位嗎?
你好,昨天你回答的,請看下圖,我再問兩個問題1 勞 務 派 遣 方 式,相當于 勞 務 公司 給我們 開 票就可以了嘛?是的,一般就是這3中方式。
老師,咨詢個問題,如果某人10月份入職,未發(fā)工資,11月份發(fā)工資時,要補繳10月份的社保,那么11月份的個稅計稅基礎是不是可以扣除10月11月兩個月后的社保后再計算?
繳納員工社?;鶖?shù)是以公司發(fā)給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標準?每月發(fā)月度獎勵工資要不要并入到基本工資一起作為員工交納社?;鶖?shù)?
老師您好,新成立一家勞務公司,經營范圍為建筑勞務分包,在國稅局核稅時選擇的是060803人力資源服務中的勞動力外包,6%的一般納稅人,在實際工作中,大部分臨時用工是不選擇公司為其購買社保的,但公司又要把這部分工人工資作工資薪金處理,按3500作為個稅的扣除標準,那么公司應當如何操作,政策依據(jù)?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只要屬于因任職或者受雇而產生非獨立勞動,則屬于工資薪金所得。
公司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如果當月雇員工資低于稅法規(guī)定費用扣除的,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扣除雇員當月工資所得和費用扣除額差額余額計算,費用扣除額指啥呢?是指社保公積金嗎?感謝您的信任和提問。以上對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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