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來源:
甲為非居民個人,代扣代繳個稅:
□工資薪金代扣個稅=(20000-5000)×20%-1410=1590元
□勞務報酬代扣個稅=30000×(1-20%)×20%-1410%=3390元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3000×(1-20%)×3%=72元
□稿酬收入額=40000×(1-20%)×70%×20%-1410=3070元
□代扣稅額合計=8122元
□稅負為8.73%
提問:
□工資薪金代扣個稅=(20000-5000)×20%-1410=1590元
□勞務報酬代扣個稅=30000×(1-20%)×20%-1410%=3390元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3000×(1-20%)×3%=72元
□稿酬收入額=40000×(1-20%)×70%×20%-1410=3070元
□代扣稅額合計=8122元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稿酬收入這四四項是綜合所得,應合并找稅率,為什么勞務報酬按綜合收入找稅率,未按勞務報酬加成征收,而特許權使用費按3%,稿酬收入又按綜合收入減了速算扣除數(shù),如果都按綜合收入口徑,那么特許權使用費應適用20%的稅率,如果分別計算預扣預繳的話,勞務報酬應加成征收,稿酬收入應減征30%并不減速扣數(shù)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非居民個人不適用綜合所得征收模式,仍實行分類所得征收模式。具體來說,非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涉及減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具體的您可以再聽下老師的講解,這里老師是講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