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需要去準備該轉讓定價文檔,測試受益性,一個是定量分析,一個是定性分析,稅務局是接受定性分析?還是兩個必須都要做?有沒有一個標準?因為很多公司的虧損不一定,像一方面虧損,一方面接受服務,怎么量化?提供這些服務對公司是有益的,怎么體現(xiàn)出來?因為公司是虧損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15年第16號公告》,該情況非常常見。即說撇開非貿付匯不談,在做轉讓定價調研的時候,通常根據企業(yè)的虧損,假如該企業(yè)是虧損的,會根據該企業(yè)的水印表的明細,會盡可能地和管理者調研導致虧損的原因。在該層面上,就有可能找到和虧損掛鉤的一些比較直接的費用或成本。在此種條件下,若境外收取的費用和該虧損或低盈利狀況沒有很直接的關系,通常稅務局還是容易有可能接受的。若該境外收費和虧損密切掛鉤,從理論上講,即導致負收益,稅務局在接受度上會有一個很大的偏幅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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