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著作權轉讓具備哪些特征?。?/p>
一、著作權轉讓特征1、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著作權的內容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因創(chuàng)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與作品相關的人身權利。這種人身權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具有永久性、不可剝奪性,自然不能轉讓。因此,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著作權轉讓的對象只能是《著作權法》第10條規(guī)定的相關權利。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自權利人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即成為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從而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但是,這種權利主體的變更不同于財產法中的權利主體變更。在財產法中,財產所有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不可能對同一標的物享有獨立的權利,所有權人轉讓了其財產即喪失了權利主體資格,而受讓人成為財產的所有人。在著作權法中,著作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可能對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當然,如果權利人轉讓作品財產權的全部,受讓人則是全部著作權主體;如果權利人轉讓的是作品部分財產權,受讓人則是部分著作權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