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法第271條涉及侵權問題,該條款只是開列了一串侵權行為,并且指出這些侵權行為指向的目標是“獲得專利權的發(fā)明”,但卻沒有進一步指出如何判斷一項專利是否遭到了侵權。美國法院在解釋專利權利要求時,使用了兩種證據(jù)以供使用。即美國專利侵權如何判定的證據(jù)。即由專利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專利審查檔案組成。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時,長久以來問題最多、爭議性最強的當屬等同原則。等同理論起源于美國,用于調(diào)整日益多樣化的發(fā)明和專利說明書解釋程度之間的界限,通常作為強化專利權的理論根據(jù)被使用。